少数人民统治着80亿奴隶。
一些不人道者统治着80亿人类奴隶。
不人道者自称为唯一人类
他将其他人类视为次等人类
在他那不人道的眼中,这就证明:
比其他人优越(“某些人比其他人更平等” Coluche)
统治他们
激怒他们
伤害他们
分裂他们
使他们对立
在他们之间制造竞争:
角斗士
马戏游戏
战争
奖励/奖牌
酬金/工资
最奖励不人道/统治
最少奖励服从/不惹事
不支付人性/善意关系/合作/对他人的关注/关心他人……
责任:对所统治者的服从负责。成为“责任”的条件
伤害他人的能力
告诉他们彼此是敌人,
让他们相互厮杀,
在他人毫无攻击意图,并准备对我微笑、打招呼、和平共处/良好邻里、爱我的时候,先发制人
最好不要冒险:统治/恐吓/让人害怕……如果不成功,就打击/杀死/摧毁/统治人类荒原
只有一位赢家,其他所有人都失去一切:他们的财产、选择、生活、人性、未来几代、全人类/人类的未来
规定他人的行为
强加于他人
统治所有其他人
做奴隶/成倍增加/倍增痛苦
消灭他们
灭绝人类
用增加不人道和减少人性的人(温顺/理性/不人道的机器人)代替人类。
不人道者是(自称):
人类(他自己就是全人类)
世界的主人
上帝
(假)(假)(假)。
不人道者拥有所有权利,而其他人全无。
不人道者拥有所有自由,而其他人一无所有。
不人道者想要以他人的代价获得所有平等。
不人道者想要数量上的平等:
一个不平等换一个平等
一个不人道换一个人性
一个个人利益换一个共同利益
不人性换人性。这意味着:只有不人性,因为不人性会杀死人性。
因为不人道者配得上。
不人道者是法律。
不人道者说“法律就是我我我”。
在上面,一层“无形”的:不平等/不人道/优越/未成文的法律
总是适用/获胜
口令/魔法咒语“这是法律”,而实际上这是“这是我的法律”。
下面,平等成文法,被视为理想
因此被绕开/篡改/未执行:
1789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第1条,宪法的一部分:
人类生而自由,享有平等权利。我们都拥有相同的权利。我们都有义务做人。
第4条:我们可以自由做任何事情,除非伤害他人=尊重/关心他人,因为我们与80亿人类处于善意互动关系中=因此我们表达的所有人性/给80亿人带来幸福(而所有思考/表达/实施的不人性带来80亿人的不幸)。
法律精神的消极推理
=优先/主动权在于违规/统治/不人道行为
允许法律未禁止的一切
=>法律总是落后一拍
(逃税、恐怖主义、兴奋剂……)。
不尊重他人的权利。
少数人拥有所有权利,
所有其他人一无所有。
不人道者有条件保持不人道,酝酿了几千年:
权力,
号称为保护80亿人,
而实际上唯一的保护
80亿人类所需要的是
保护免于不人道,
通过禁止杀死人性的行为
金钱,
一切都可以买卖,除了人性(参见《小王子》中的狐狸)
然而人类唯一需要的是人性。
金钱无所不值。人类一文不值/价值小于无
不平等经济=自我垄断=一切皆是自我(Régis Debray + Alain Finkielkraut)
所有组织都是等级制(Lip“合作社”已破产,是金钱世界的不良榜样,宁愿将细细的绳索套在80亿每个人的脖子上)
上帝极其强大/统治性/等级制/神权统治,如其手下不人道的统治者们
统治的去文明化,
最适合不人道者的世界
最坏的世界给人类。
我们有80亿人在这里,在统治的去文明化中成为奴隶。
停止统治的去文明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