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人类都是平等的,并且自由地成为人类,自由地享有平等。
为了消除统治,
三条法则
条款 1:所有人性皆允许
条款 2:所有非人性皆禁止
条款 3:公正的正义
何不制定一个善意互动人类关系法典:重新收集到处分散的法律精神/原则。帮助人类抵御非人性,打破统治的去文明化游戏:
“法律是那个法律 = 是我的法律”
攻击或防御,否则一无所有
尤其不要让基层法官解释 [就像对统治者来说,公正的正义是个麻烦]
非人性是自由的,无论他人是否存在。
平等的书面法,适用于所有人/公平,免受他人侵犯。实际上它已经存在,只是被非人的“法律是我我我”压制在80亿人类的生活之中。
合法等于平等
法律精神的积极推理:
我们界定共同生活的框架:只有人性(我们是在人类之中)
对于正义来说,我们不必发起攻击/防守,而制约条件使其无法实现 + 假定无罪 + 司法程序只是为了令正义者害怕,仿佛请求正义便有罪
三条法则
善意互动人类关系法典。
没有人(不是任何统治者)可以超越自己的权利/不应施压自己的权利,仿佛其他人没有相同权利/仿佛其他人只需自己捍卫自己的权利,而他们却被阻止。仿佛80亿奴隶能够捍卫他们的人性,而他们却没有权利。
尊重他人的权利 = 尊重我的权利,因为他人和我一样是人,和80亿其他人处于善意的互动人际关系。
每个人与他人拥有相同的权利,这些是因为人性而公正的权利。
“我的个人利益”不存在,因为它们是非人性的,而非人性是被禁止的,因为它对人类是致命的。
“我的个人利益”不存在,因为只有善意的公共人类利益是合法的。